新政后丨來吧,成為東莞人!五大入戶法則,按需自取
725新政后,入戶或成為投資東莞的唯一選擇。
重溫新政重點:
1、非莞籍首套房(新房/二手)需2年內連續1年以上社保;2套須3年內連續2年以上社保。
2、非莞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,禁止購買第3套。
3、證滿3年方可轉讓。
4、異地公積金貸款,需要本人或配偶是莞籍。
我們發現,最重要四點,針對的都是非莞籍人士。
東莞人買房,沒有社保要求,新房限購2套,二手不限購但限貸。
可以說新政重在保護剛需,抑制短期投資客,穩定東莞房地產市場。同時還能一定程度提升落戶意愿,改善東莞人口結構。
不得不說,引導落戶效果已經達到。這兩天問房視君如何才能落戶的群友,很多。
但遷戶口,不僅是為獲得購房名額,更多是為了享受更好的城市配套,比如孩子上學,可以選擇公立學校入讀,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等。
房視君梳理了五大入戶東莞的方式方法,需要的小伙伴收好~
五大法則,東莞歡迎你
一、穩定居住就業落戶 “兩個五年”
二、條件準入類人才入戶
三、企業自評人才入戶
四、投靠入戶
五、其他入戶
一
穩定居住就業落戶 “兩個五年”
2018年9月7日,《東莞市公安局 東莞市社會保障局穩定居住就業入戶實施細則》對外發布,針對穩定居住就業入戶(即“兩個5年”入戶)出臺具體實施細則。
一、申請條件
1、持我市有效《廣東省居住證》且累計時間滿5年(60個月)。
2、在我市正常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且累計時間滿5年(60個月,不含一次性繳費年限)。
Ps: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上兩項條件,與申請人共同居住、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(18周歲以下)可一起隨遷。
二、遷入地址與申請地點
1、申請將戶口遷入至本市自有房產中。
2、無自有房產的,將戶口遷到工作單位集體戶。
3、工作單位無集體戶的,將戶口遷到鎮街(園區)新型社區。
二
條件準入類人才入戶
《東莞市條件準入類人才入戶實施細則》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。
2019年10月,《東莞市人才入戶實施辦法》發布新十項準入條件,向社會征求意見。2020年1月14日已發布公開征求意見情況的公告,也就是說,今年內人才入戶政策將更新。
先來看看目前依然生效的人才入戶申請條件。
一、基本條件。
申請入戶我市,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:
1.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業、經商的非本市戶籍人員。
2. 無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、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;
超生的,必須自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滿5年,且夫妻雙方接受處理完畢;
其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,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。
3. 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,無刑事犯罪記錄。
二、人才準入條件。
符合基本條件,年齡在50周歲以下(符合條件準入的表彰獎勵類人才,不作年齡限制),達到以下準入條件之一的,可提出入戶申請。
1. 具備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;
2. 具備國家注冊執業資格;
3. 具備高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;
4. 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;
5. 受聘于我市社會工作崗位的社工人才;
6. 具備中級工國家職業資格或國家承認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、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學歷的人才,且在莞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滿3年;
7. 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;
8. 本省職業學校、技工院校具備中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學制教育應屆畢業生;
9. 來莞創業、就業,且未在國(境)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學人員;
10. 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,在莞累計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6000元以上;
11. 在莞登記注冊并合法經營1年以上、依法納稅、吸納就業5人以上并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初創企業的法定代表人;
12. 符合條件準入的表彰獎勵類人才。
本細則所稱“以下”不包含本數,“以上”均包含本數。
經認定評選的東莞市特色人才,按照《東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暫行辦法》規定,直接到公安部門辦理入戶。
三
企業自評人才入戶
《東莞市企業自評人才入戶實施細則》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。
企業自評人才申請條件如下:
一、企業條件
在我市登記注冊,依法經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,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分局申請企業自評人才入戶自評資格:
1.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。
2. 國家級、省級和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、重點實驗室、企業技術中心、院士工作站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企業。
3. 國家“千人計劃”入選者、省市創新科研團隊、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入選者創辦或領辦的企業。
4. 經認定的大型骨干企業。
5. 經認定的東莞市成長型中小企業。
6. 在我市注冊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。
7. 鎮街重點發展企業。
第 1 至 6 類企業名單由相應主管部門提供給市人力資源局,第7類企業名單由各鎮街確定。要求每年1月上旬前提供和確定。
二、個人條件
具備自評資格的企業,其員工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的,可向所在企業提出企業自評人才入戶申請。
1、基本條件。
參評員工須同時符合以下四項基本條件:
①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業、經商的非本市戶籍人員。
②無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、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;超生的,必須自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滿 5 年,且夫妻雙方接受處理完畢;其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,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。
③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,無刑事犯罪記錄。
④在該企業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滿 1 年。
2、資格條件。
參評企業員工符合以上基本條件,在企業從事技術崗位或擔任中層以上管理職務,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,可向所在企業提出企業自評人才入戶申請:
①最近 24 個月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累計滿 1000 元。
②在該企業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滿 3 年。
③參加市、鎮舉辦的技能競賽并獲得獎勵。
④在該企業工作期間獲得鎮街以上表彰獎勵。
⑤近 5 年由所在企業選派參加國內外培訓或在職教育并取得證書。
⑥企業緊缺技術崗位的員工。
四
投靠入戶
2016年8月,東莞印發《東莞市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》的通知,提到要放開直系親屬投靠。
逐步放開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間相互投靠。夫妻投靠、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以及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婚齡、年齡等條件限制,申請人憑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戶口遷移手續。
注意,只要父母任意一方為東莞戶籍,即可憑《出生醫學證明》辦理新生兒入戶。
五
其他入戶
在東莞高等院校入讀、考入東莞公務員、隨軍安置、華僑回國安置等情況入戶東莞等。
來吧,一起成為東莞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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